近日,我省出臺《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的若干措施》,從堅持以政治建設統領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加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等7個方面提出19項措施,為進一步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提升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按照上述措施要求,我省明確規定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進一步抓好國有企業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政治能力建設。修訂完善企業公司章程,把黨組織職責權限、機構設置等具體規定和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
結合企業改革發展實際,堅持經營管理和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的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者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科學設置基層黨組織。扎實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持續完善黨支部議事規則,加大黨務工作人員與經營管理人員雙向交流,逐步提升生產經營一線、青年職工和高知識群體黨員比例,著力優化黨員隊伍結構。
同時,我省還提出把推進文明單位創建活動融入企業生產經營和日常管理,做好企業黨員先進模范人物和事跡推選工作。推進企業文化與生產經營管理相融共進,培養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新時代國有企業職工隊伍。發揮職工群眾、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監督合力。堅持和完善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保證職工代表有序參與企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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