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青海水電集團召開廉潔自律承諾活動推進會,進一步推行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廉潔自律承諾制度。
此項活動旨在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活動不斷引向深入,進一步強化全員廉潔從業的意識和防線,推進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設,改進工作作風,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集團公司總經理王海青、副總經理李傳強、徐強,紀委書記姚鐵兵、總經理助理馬曉潮,本部機關全體黨員、各成員企業領導班子在寧成員及黨群紀檢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集團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李建民主持會議。姚鐵兵同志分別與領導干部代表、財務人員代表、工程管理人員代表、購銷管理人員代表簽訂了《廉潔自律承諾書》。承諾書包括認真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以及“三重一大”等10多條內容,并針對不同崗位明確了特別要求。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各成員企業中層以上干部及財務人員、工程管理人員、物資購銷人員等關鍵崗位的同志分別做出了廉潔自律承諾。
姚鐵兵同志在講話時強調,開展廉潔自律承諾活動,不僅是切實推進集團反腐倡廉建設一項舉措,而且對加強企業廉潔文化建設,促進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自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促進生產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他對抓好集團系統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了三項要求:一是要充分認識到開展廉潔自律承諾活動的重要性。開展廉潔自律承諾活動是進一步深化企業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建工作的重大決策,是建設和諧水電企業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的有效途徑。二是要做到黨風廉政建設重在落實執行,要以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為核心,系統梳理、全面甄別,在廢、改、立和科學嚴謹上下功夫,在研究權力運行的環節控制上下功夫,切實解決好健全、管用的問題,做到決策、執行、監督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風險可防可控。三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考核體系,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進一步發揮董事會、黨委、行政三大職能部門的監管作用,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和制度規定開展監督工作,切實提高監督監察能力,不斷鞏固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李建民同志在總結會議時指出,此次會議既是紀念和慶祝黨的92周年生日的一項具體活動,也是加強集團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宣教會和推進會。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會議精神,真正形成“黨委(或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或紀檢委員)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群眾支持參與”的工作機制,真正形成推進黨風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合力,真正將反腐倡廉建設納入全局規劃、寓于各個環節、體現在方方面面,警鐘常鳴、常抓不懈、防微杜漸,以實際成效取信于職工群眾,努力為企業發展創建廉潔清明、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與會同志還共同觀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德之害—領導干部從政道德警示錄》。該片通過精選部分被查處的省部級、地廳級領導干部現身說法,以及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和領導干部,專家學者等人的剖析點評,從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等方面,析表解里,講理陳實,使與會同志進一步警醒,充分認識到修德的重要性和失德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