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10月18日,中共中央頒布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為認真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修訂《準則》和《條例》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建設,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豐富實踐,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對《準則》和《條例》進行修訂,把從嚴治黨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體現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稖蕜t》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對于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黨內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稐l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提供了強大的紀律保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修訂《準則》和《條例》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以對黨的事業和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準則》和《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把各項要求和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
二、深入學習宣傳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各級黨組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職責,把《準則》和《條例》的學習宣傳教育作為基礎性工作,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列入干部培訓計劃,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原原本本地學,逐條逐句地學,全面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內涵要義。各級黨委(黨組)黨委會、中心學習組要在10月底前安排集中學習,帶頭先學,作出表率,以上率下。要把學習宣傳教育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特別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高度,增強學習宣傳教育的系統性、協調性、實效性。要通過集體學、個人學、交流研討、考試考核等方式,實現地區、行業和各級黨組織全覆蓋。黨校、行政學院等教育培訓機構要把《準則》和《條例》作為重點內容納入規定學習課目。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網絡、手機等新媒體,注重宣傳模范遵守《準則》的優秀共產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為學習貫徹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提升黨員干部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要把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作為講政治、講黨性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在擔當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要把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舉措,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緊守思想道德高線,嚴明紀律底線,管住大多數。在加強作風建設、反對“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上,要以《準則》和《條例》為重要標尺,自覺按照高線、底線的要求,衡量、對照、檢驗自身的工作,嚴格糾正和整改存在的問題不足,推動作風建設不斷深入。在干部隊伍建設中,要把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作為提高執行力、戰斗力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嚴格按照黨規黨紀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依紀依規履行職責,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增強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更高更嚴的要求,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范,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確保把黨章黨規黨紀落實到位。廣大黨員要加強黨性修養,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使廉潔自律規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線”,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四、加強對《準則》和《條例》學習貫徹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對《準則》和《條例》學習宣傳貫徹的組織領導,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親自部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督促檢查。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要把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情況列入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規定內容,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結果運用,切實促進《準則》和《條例》落實到位。要積極探索推進廉潔自律和加強紀律建設的創新舉措,對典型做法及時總結推廣,推動工作深入開展。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反《條例》的行為,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著力維護黨規黨紀的權威性。
各地各部門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的情況要及時報告省委。
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
2015年10月25日
(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