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了《配合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方案》,明確了相關職責和任務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察工作。會同省水利廳、省環境保護廳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開展水電站生態基流保障措施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兩次組織開展“回頭看”,通過督促落實修建永久性工程、安裝生態流量實時監控裝置等措施,有效保障了河道生態基流。
近期,中央環保督察組對一些省份小水電未落實生態基流保障措施問題進行了嚴厲問責。為避免同樣的問題在青海省發生,按照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能源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大通河、湟水河、黑河流域水電開發建設落實河道生態基流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檢查組從河道生態基流保障落實情況、水電站相關審批手續、選址涉及環境敏感區情況、過魚設施及魚類增殖放流情況、取料棄渣場施工場地生態恢復情況、廢氣污水處理措施和達標排放情況、廢礦物油及垃圾處理處置情況等七個方面對大通河、湟水河、黑河等流域的50座已建小水電站進行了檢查。從現場檢查情況看,在全省重點工作部署會議以后,相關市州政府對區域內小水電保障生態基流均提出了明確要求,各水電站運行單位也已簽署生態基流保障承諾書,并通過提閘放水等臨時性措施基本保證了流域河道生態基流。但檢查中也發現,絕大部分電站仍存在未安裝生態流量實時監控裝置,更沒有采取永久性工程措施保障河道生態基流等問題。
生態基流是維持河流生態系統運轉的基本流量,關乎流域生態安全。下一步,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將聯合各市州政府在全省開展中小水電生態基流保障綜合整治,要求全省中小水電站盡快加裝生態流量實時監控設施,采用新建生態流量下泄設施、固定閘門等永久工程性措施保證下泄流量。對拒不安裝監控裝置或不能保障生態基流的電站,省能源局將通知省電力公司予以解列,通過強有力的懲戒手段進一步推進全省中小水電生態基流保障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全省河道生態基流得到保障,切實維護流域生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