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作重要講話,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舉措,其中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成為最大的亮點,需要我們在思想認識上高度重視。
一、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將進入“自我建構”的新階段。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我國國有企業對公司治理的認識和應用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伴隨這三個階段,我們對國有企業黨組織定位和功能的認識也在逐步深化。
1.開門學習階段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開始了經濟體制的改革。國有企業擺脫計劃體制的限制逐步走向市場。此時,公司治理還是一個十分陌生的概念。什么是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如何建立?國有企業在改革中不斷學習發達國家企業管理和公司治理的相關理念,同時也在學習中引發了企業黨組織是否“撤離”等問題的討論。對這些問題的模糊認識乃至分歧,導致一些地方還出現了黨組織撤離企業的現象。
2.主動適應階段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方向。“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成為國有企業改制的目標。隨著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的設置,國有企業出現了“新三會”和“老三會”并舉的格局。為了解決“新三會”和“老三會”之間的矛盾,1994年,上海市工業黨委提出“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新思路,即“公司黨委要由黨性強、威信高、懂經濟、會管理的同志組成,黨委委員應通過合法程序進入公司領導層,可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交叉任職,具備條件的黨委書記、董事長可以一人擔任”。這一領導體制的創設,在解決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問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然而,“一把手”的監督問題和“總經理”權力過大,以及公司治理的“有效制衡”等問題并沒有很好解決。更為重要的是,企業黨組織“弱化、淡化、虛化和邊緣化”等問題日益嚴重,國有企業面臨公司治理的再思考。
3.自我建構階段
公司治理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形成了比較規范的模式,如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其實質都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之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實踐雖然從沒停止過,但基本上是在采納他國模式的基礎上尋找嫁接的理念和思路,黨組織難以進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經過多年的深入學習和實踐,我們認識到,公司治理本來就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世界經合組織認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國家特性的,它必須與本國的市場特征、制度環境以及社會傳統相協調。”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這標志著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的探索進入了“自我建構”的關鍵階段。同時也說明,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探索,我們已有自信,在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問題上不再需要“步人后塵”,而是提供“中國方案”。
二、明確黨組織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核心地位
從世界范圍來看,公司治理是一般性原理在不同制度下的反映。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必須立足國情,不能生搬硬套。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對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進行了全面的闡述。
1.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源于國有企業的定位與屬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而不是其他什么主義,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不能丟,丟了就不是社會主義。”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是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也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對國有企業的定位有了新的闡述。會議指出,“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將國有企業的定位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直接相連,揭示出國有企業與公有制主體地位、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能力以及社會主義制度之間有機統一的關系。國有企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基礎的依據,黨組織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中就成為內生的不可替代的要素。國有企業不是純粹的經濟組織,它所承擔的政治使命和社會責任,使黨的組織在國有企業的存在不單是“光榮傳統”的延續和“獨特優勢”的魅力,更為重要的是,黨組織的存在是國有企業擁有“根和魂”的必須。
2.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必須確立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組織落實、干部到位、職責明確、監督嚴格。”這段定義闡明了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明確了黨組織是公司法人治理的主體之一。長期以來,黨組織是否是公司治理的主體,人們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十分模糊。盡管《公司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但并沒有從公司治理結構中體現出黨組織存在的必要性,容易讓人們產生模糊認識。如黨組織不是公司治理必須的要素,是因政黨組織的需要而加于公司的產物。這次講話要求“明確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這就意味著,在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中,企業黨組織是公司治理的主體之一,在公司治理中不是可有可無的角色,其作用發揮得好壞直接影響公司治理的協調運轉和有效制衡。
第二,明確了黨組織在法人治理主體中的核心地位。在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設計中,黨組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關系是:其他治理主體要自覺維護這個核心,企業黨委(黨組)也要尊重其他治理主體。為此,黨組織不能把“參與決策”變成“陪襯決策”,也不能以書記個人參與決策代替黨組織集體研究討論。同時,黨組織在不能缺位的同時也不能越位,不能將自己直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和指揮中心。作為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核心主體,“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在實際操作中,“維護核心”和“尊重其他治理主體”更是基于權責邊界的有效劃分,以及無縫銜接的協調運作。
第三,推進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法定地位的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基礎的依據,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題中應有之意。因此,在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建設中,推進黨建工作進公司章程是落實黨組織法定地位的重要舉措。此外,為了使黨組織能夠內嵌到公司治理的結構中去,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還要求,“明確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發揮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并就如何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進行了更為深入的闡述。講話還將黨領導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進行了責任的劃分,從而將企業黨建工作的法定地位做實做細。
三、黨務工作經歷納入高素質領導人員隊伍復合培養的通道
正確的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需要匹配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對此寄予厚望。他在講話中指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是黨在經濟領域的執政骨干,是治國理政復合型人才的重要來源,肩負著經營管理國有資產、實現保值增值的重要責任。”“執政骨干”和“復合型人才”的新提法,要求這支隊伍必須做到“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其中,黨性要求放在重要位置。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員不是民企的老板,也不是外企的高管,是執政黨的干部。黨和人民把國有資產交給企業領導人員經營管理,本身就是莫大的信任。所以,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企業領導人員必須牢固樹立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的意識,同時也要求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黨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這支隊伍對黨的事業的忠誠。
如何建設高素質領導人員隊伍,講話提出黨管干部的原則不能變。要求保證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干部的管理權,并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層黨建一個部門抓,分屬兩個部門的由一個領導管等。更為重要的是,對“一肩挑”等高素質干部的培養提供了復合發展的通道。企業領導干部“雙向進入”實際上需要“雙向培養”的履歷。講話提出黨務工作的專業化,將黨務工作崗位作為雙向交流、復合性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同時將支部書記崗位作為選拔企業領導人員的重要臺階。表明在國有企業人才隊伍的培養機制中,黨務工作納入了人才成長的規劃體系。這不僅為高素質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復合培養提供了重要平臺,而且改變了黨務工作崗位是“退休中轉站”“干部安置所”的認識和做法,黨務干部不再被“低配”,從而為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中提供人才保障。